中國佛教典籍之分類,初無「史傳」之名。隋開皇十四年,法經等二十人所撰之《大隋眾經目錄》,將佛典分為「大乘」、「小乘」、「抄集」、「傳記」、「著述」五大類。其中「抄集」、「傳記」、「著述」三大類,又各細分「西域聖賢」及「此土諸德」二類目。唐開元年間,智昇所撰之《開元釋教錄》,於「別錄」下之「有譯有本錄」中分「菩薩三藏錄」、「聲聞三藏錄」、「聖賢傳記錄」三目。其中「聖賢傳記錄」下也細分「梵文翻譯集傳」、「此方撰述集傳」兩類。可知隋唐時期,關於聖賢人物事蹟皆歸入「傳記」,並以中國為記載之主體而劃分為「西域」及「此土」,並成為此後中國藏經編排之定則。欲知教史之相關記載,亦只能從「傳記」類中探尋。直到一九二二年日本開始編修《大正新修大藏經》,始將有關佛教之歷史、地理、及傳記方面的撰述立為「史傳部」,於是教史之著作披覽可得,甚有助於瞭解佛教傳承發展之歷程。
今《史傳藏》所立「教史」之部,所收書以記載佛教之流傳發展為主,包含印度祖師及中國古德之著作,而編排次第參考《大正新修大藏經》之序,以印度典籍為先,次中國撰述,並參酌收錄近現代有關佛教史研究之重要著述,所收古今著述凡二十三種。(世豪)